對于《社會生活環(huán)境噪聲排放標準》邊界概念的疑問
2023-07-18
該標準中邊界是指由法律文書(如土地使用證、房產證、租賃合同等)中確定的業(yè)主所擁有使用權(或所有權)的場所或建筑物邊界。各種產生噪聲的固定設備、設施的邊界為其實際占地的邊界。 請問:1、場所或建筑物的邊界,是否僅限于占地的“邊界”?若受檢單位位于二樓,如何確定其邊界進行邊界噪聲的測試? 2、若產生噪聲的固定設備(例如冷卻塔、空壓機、空調外機等)位于裙樓,如何確定其邊界? 3、該標準是否適用于商場電梯噪聲的測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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